学生违纪情况说明,常见违纪情况有:无人充电、违章电器、缺勤、考试作弊、扰乱公共秩序。具体如下:违章电器一经发现即个人记过处分,无人充电个人达两次即记过处分。旷课3次即给予通报批评,考试作弊留校察看,扰乱公共秩序视情节而定。任何处分都附带取消本人学年评优资格,且只有在毕业前无其他违纪行为在学校审核后方可申请撤销处分。
本着人性化和以教育为目的,缺勤(迟到)第一次,在提交迟到证明同时可申请撤销缺勤记录,若学期结束之前无缺勤情况发生,此次缺勤可不予综评扣分,若本学年内再次缺勤,则两次缺勤一并扣分。
一、迟到证明:下载迟到证明模板,填写具体信息,任课老师签字,交至团委办公室(应在当节课结束2天之内)。未提交迟到证明者,缺勤视为旷课,累计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二、学风督导违纪消除:学生在学风督导过程中,第一次被缺勤,且提交迟到证明,本着教育的原则,可给予一次消除缺勤的机会,请下载学风督导违纪消除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后交到团委办公室。
三、宿舍违章电器认领申请
下载《违章认领申请表》——打印、填写——班主任签字——院团委盖章——宿教科盖章(8号楼114室)
四、解除处分申请
学生在大学期间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若无其他违纪行为,学校可给与其申请解除处分的机会,申请撤销后,处分记录将不会放入学生本人档案。具体过程:请下载附件,打印填写具体情况,找相应人员证明签字上交团委,团委盖章后上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