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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4  作者:材料团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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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16年暑期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全面、精准,现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三项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各位同学认真查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有学生学工系统(http://xgxt.bjfu.edu.cn/xgxt/)密码均已重置为741852,进系统后请自行修改

我校自2014年起启用学生工作系统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经过20142015两年的使用,我校已初步建立准确、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为减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的流程和办理难度,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原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做出以下变化:

1、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且不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不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只需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即可。

2、已经在学工系统中有认定记录,但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红章上必须要有“民政”字样(如民政所、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等字样,即民政两字为一个词,“人民政府”字样的公章不可以),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证明照片(原件照片,且公章必须是红色),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情况)。

3、未在学工系统中有过认定记录(含2016级新生和其他年级老生),2016-2017学年希望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需要提交本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证明照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情况)。具体步骤:(1.登录:http://xgxt.bjfu.edu.cn/xgxt/)密码均已重置为741852,进系统后请自行修改;2.点击标题栏学生资助-家庭情况(完善家庭成员信息)-点击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点击申请-编辑完善家庭情况-上传贫困证明照片-输入申请理由--点击提交

4、工作流程及时间:(1)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81-98日;(2)学院审核:95-911日;(3)学校审核:911-918日。

重要!贫困认定申请注意事项:1.家庭成员信息务必填写完整,需与实际家庭人口数相对应,不可遗漏。2.家庭情况中所有项目均需填写,且需保证数据真实性。3.贫困证明照片需保证字迹和公章清晰完整,需要注有申请日期,且日期应为2016年(去年认定成功的无需此项)4.申请理由务必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如家庭成员患病情况,突发的自然灾害情况,其他困难等,切忌模棱两可,简单一句话结束。5.务必提交申请,只保存不提交的话,学院和学校无法查看和审核。6.贫困证明:(1)可以从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家庭情况一栏中下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盖章(2)由当地民政部门办公人员手写本人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并盖章;建议采用第一种形式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陆学工系统,在“助学贷款”菜单的“生源地贷款”选项中登记2016-2017学年贷款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贷款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

2、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则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

3、“学费应收数”和“住宿费应收数”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学校将按照学生填写数额从贷款中扣除。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按照下载附件中的申请材料,返乡准备,开学后(2016.09.08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森工楼317梁老师处。续贷的学生请开学后等候学院通知参加续贷面签。申请材料如下(见附件压缩包):

1、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一);

2、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及贷款申请书(附件二);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乡一级以上(含)的民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红章上必须要有“民政”字样(如民政所、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等字样,即民政两字为一个词),“人民政府”字样的公章不可以);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要父母本人的页面);

6、父母签字的委托授权书(附件三);

7、父母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附件四)。

 

如有疑问,请咨询资助管理中心010-62337424 李老师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74     

附件:
   1、2016校园地助学贷款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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