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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资助】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2  作者:校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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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转发校就业指导中心)

原通知链接http://job.bjfu.edu.cn/fair.2.ff80808150063be801501587ee7f0691.html附件请到原通知下载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23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以建设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为契机,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加大创业教育资金投入和场地保障。在成功举办我校第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之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优秀学生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我校2015届毕业生创业团队;

(三)已经获得过2014年“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支持项目”资助的企业、2015年校友企业支持计划获资助企业、第三届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团队不在本次评选的范围之内,参加过其他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竞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重点扶持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教育等符合我校学科特点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说明:201510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的团队均按已注册企业申报评审,创业团队的注册及经营地址均应在北京市辖区内;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资金支持

1.本次活动拟评选出5-8未注册的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予以1万元至5万元的支持资金;

2.本次活动拟评选出3-5已注册的创业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5万元至8万元的支持资金;

3.中央高校对创业团队的支持资金按照共建经费中“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支持项目”使用要求执行,具体情况将面向获奖团队进行详细说明。

(二)场地支持

对于有场地需求的创业团队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北京市市教委将结合学校评审结果、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并最终确定创业团队入驻北京市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目前,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可为入驻的创业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

四、评选流程

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校通知学生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筛选,上报拟支持的团队及资金额度。第二阶段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最终获得资金支持。

(一)申报时间:1012日至22日。

有意愿参赛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创业团队或者公司登陆北京林业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job.bjfu.edu.cn)下载报名表(附件1)和创业项目申请书模版(附件2),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完善项目申请书内容。请各团队负责人将优秀创业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已注册企业要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和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在1022日前一并交至东配楼201徐博函老师处。

(二)作品评审及答辩安排

1024日或25,招生就业处将组织创业导师进行项目初审,1027日将公布进入终审的创业团队名单。1031日进行终审答辩(具体时间和场地待定)。

(三)学校确定拟资助的创业团队名单,并进行3天公示。公示结束后,受资助团队1113日前登陆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申报,网址:www.bjbys.net.cn

(四)学校通过申报系统上报所有参与评审的创业团队以及有场地需求的创业团队。

(五)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审定各高校支持的团队、资金额度、场地等。

(六)复审结束后,按照“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支持项目”使用要求发放奖金。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我校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精神、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确保创业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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