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新疆籍同学:
根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万名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将组织我院新疆籍学生开展暑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宣讲音频和视频资料;
2. 提交《2017年暑期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学生每人两份,需在完成宣讲任务后,由各驻村工作队在登记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基层党组织盖章认定,一份由驻村(社区)工作队收集交当地基层党组织(社区或村委会)留存,另一份返校时上交学院。
3. 完成此次宣讲任务,可计入材料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一次(不需另外提交实践论文及实践证明)。
4. 材料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请在2017年9月开学前准备完成。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万名学生回乡发声亮剑宣讲活动的通知》如下: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