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材料学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的北林精神,提升材料学子的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创新创造能力,材料学院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组织原则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中学院将奉行以下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围绕主题,科学立项;
2.以成果为导向,引导实践团队找问题,找目标,找解决办法,避免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让实践项目真正有成果,出成绩;
3.以整合社会资源为重点,进行部分实践团队推介,提高实践针对性与可行性,丰富项目资源。
二、实践流程
1.团队实践流程
1.1组队立项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和团体情况,选择实践形式,按照要求进行组队、上交立项登记表。立项登记表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实践形式及立项详情如下:
1.1.1 方式一:学院推介
为引导学生注重自身专业能力发展,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所学专业就业方向及形势,引导实践内容与专业学习、科研课题、社会项目相结合,提高实践项目针对性与可行性,丰富项目资源,材料学院与社会多家企业合作,开展“专业认知,践实尚学”系列实践活动,推介实践团队进入相应专业领域前沿公司参观学习,具体信息请关注团委网站相关通知及“材料人”微信平台。
1.1.2 方式二:自由组队
学生可以以班级、社团、宿舍、党支部为基础自由组队(团队规模不得超过15人),根据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思想自行确定主题,鼓励创新,参考主题见附件1。请实践团队认真填写《2017年社会实践立项登记表》(附件2),并于6月4日24点前提交至邮箱clxshshijianbu@163.com 。
1.1.2.1院级立项
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团队的立项登记表进行审核,筛选出主题、内容具有实践价值及实践可行性的团队进入立项答辩环节,通过答辩的团队学院将予以立项。暂定学院预答辩时间6月9日,正式答辩时间6月13日,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1.1.2.2校级立项
对于有意向申请校级项目的团队,学院将对其立项登记表进行审核,决定推报校级的队伍。推报团队于6月11日(暂定)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立项成功则不需要参加院级答辩,未通过校级立项的团队继续参加院级正式立项答辩。
注:有意向申请校级项目的队伍,主题选择范围:主题1~4,详情见附件1。
1.1.2.3校级支持项目
对于有意向申报校级支持项目的团队,需在学院立项成功,并顺利结题后由学院推选。学校方面,按照“先实践、后评优”的原则,后期评选并支持一批优秀项目。主题选择范围参见附件1。
1.1.2.4校级公开招募团队
根据项目要求,个人或团队自行向学校申报,具体信息见心桥网通知。项目情况如下(第2/3/5/10项):
1.2团队培训与出征仪式
针对评选出的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社会实践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明确实践期间注意事项。
1.3开展实践
暑假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开展实践,团队负责人语学院相应负责的人做好联络沟通,确保实践同学安全。
1.4成果提交
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按照要求提交实践成果,具体成果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团委网站。
1.5成果展示与评优表彰
成果提交后,学院组织进行成果审核、举办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答辩,为通过审核的团队成员计社会实践次数。
2.个人实践流程
个人实践主题由个人确定,要求符合本次社会实践指导思想,鼓励创新,参考主题见附件1。个人实践无需立项,实践结束后按照要求上交实践成果,成果将由学院进行审核(实践成果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材料学院团委网站)。审核结束后,学院为通过的实践个人计社会实践次数,并向学校推荐优秀实践个人。
三、社会实践相关规定
1.每位同学在大学本科期间须做满两次有效的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每位同学每个暑假有效实践次数只可计一次;寒假社会实践,除毕业年级外,只将寒假招生实践计入实践次数,且每位同学每个寒假只可计一次;毕业年级寒假期间可进行两次有效的社会实践并计入实践次数。(注:有效的社会实践指:在社会实践范围内,按照相应通知要求进行,且最终通过审核的社会实践)
2.个人实践类别要求如下:
(1)实习类:类型可为专业实习、销售实习、文秘实习等。要求实习实践必须达到7天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2)志愿者类:类型可分为校内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要求志愿时间必须达到7天及以上,否则不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3)训练演出类、参观类、介绍文化风俗类等一律不予以计入社会实践次数。
(4)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需符合时代要求、社会实际和自身发展等。
材料学院学生会实践部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