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校团委的工作要求,2016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现已启动,具体如下:
1.缴费对象:北京林业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党员除外)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基层团组织应定期收缴团费。
2.缴费月份:2016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其中,新生缴费月份为7月至12月,共6个月;
3.缴费标准: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团费2角。
4.时间要求:请各团支部于12月23日(周五)中午12点之前完成本项工作。
各班由团支书负责收齐团费,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联系各年级负责人进行团费(团费可以支付宝转账,转至17710664653,备注“班级+总人数”)和电子版登记表上交(登记表电子版命名为“2016团费+班级”发至clxyjcbj@163.com)。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