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集中培训等有关要求,组织部(党校)将举办第58期初级班和第5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对2017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校培训有关安排
1.培训对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必须是列入2017年上半年发展计划的非毕业年级入党积极分子(本科生),且培养考察期应在一年及以上。
初级班学员为满足申请入党条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培训内容:发展对象培训班授课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的力量等专题。党校初级班授课内容建议包括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奋斗目标、党员条件、端正入党动机、中共党史等专题党课。
3.培训时间: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为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三个半天,培训地点为二教扇形报告厅。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初级班由各学院党委根据内容建议自行组织,并在5月中旬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考核:根据学校《学生业余党校管理条例》、《学生业余党校量化考核管理细则》进行考核与管理。培训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论文成绩和考试成绩。因故不能全程参加培训的,应提前请假,自学相关知识,并撰写自学心得(3000字以上)。
二、审核上半年发展计划安排
1. 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列入发展计划。
2. 发展计划数量:参照本单位2016年全年党员发展指导数的60%左右进行制定。
3.发展计划上报形式:上报EXCEL名单(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支部在上报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时,分别指定班长1名,协助做好培训及考察工作。
2.各支部应于2月27日前将第5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发送至clqmx2016@163.com,命名方式:“XX党支部-发展计划表格”。
附件:1.发展计划表格(学生)2017版
2.发展计划表格(教工)2017版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